声明:本文为个人在扶风县的工作经验,非官方文档。如果继续阅读,默认您已经意识到实际操作流程已经变化的可能性,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,非常感谢您能留言提出自己的宝贵经验。

如果已经办理自主缴费,当月未及时缴费怎么办?下面分享两种操作,一种是官方网站上的操作,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操作,我并没有实际操作过;另一种是2020-02-07自己的亲身经历。

方法一:【官方】跨月缴费怎么办?

已经办理的月度自主缴费,当月内未缴费,逾期在税务部门客户端缴费,先按原核定的金额缴纳的,缴费成功的次日系统会自动生成利息的征集单,隔日需在税务部门客户端上缴纳利息,利息到账后月度缴费才可结算到账。 例如:2020年5月,某单位办理月度自主缴费,应缴748.95元,5月未缴费,6月1日在税务部门客户端缴费748.95元,当日系统先将748.95元结算至单位待转基金,6月2日,系统重新生成5月缴费核定的征集单(748.95元自动冲抵,实际应收仅有利息部分),6月3日后单位可在税务部门客户端缴纳利息,缴费成功后12小时到账,5月缴费才可结算到账。
来源: https://wsfwpt.shaanxi.gov.cn/m?uuid=3a4a91cb-d087-4e08-b2fe-50cc2095e59a

方法二:【经验】市民中心作废上月计划,重新申请

经过税务大厅、社保网站提示和市民中心工作人员的回答,确定了办理流程,如下:

带着逾期的《社保费征缴计划明细单》去市民中心6楼611,说明逾期,需要撤销。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:社保部分已经操作完毕,税务部分需要第二天完成撤销。等到第二天登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,在“单位管理”-“单位征集计划作废”中,可以查看到逾期的缴费计划,然后点击作废。同时作废缴费核定。

然后在“自主缴费”中重新申请即可,注意月份要选择正确。后续操作按新申请的缴费计划流程即可。注意,重新申请的《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明细单》中,利息一栏是有相应数字的,这就是逾期的利息。如下图:

参考资料:

1.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:跨月缴费怎么办?
2.感谢税务大厅和市民中心的工作人员的解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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